文章播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范围内的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的规范管理,确保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牢及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提高预防、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创造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城镇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绍兴市城镇私房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绍兴市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及《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和现状,现就开展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基础、严格管理、简化手续、优化服务、促进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枫桥经验”,以管理出租房屋为抓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监督”的方针及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双百”争创活动,确保我镇社会治安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各村(居)、企业单位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基本情况,并且档案记载清楚齐全。
3、达到“七个一”。即每间出租房屋有一块铭牌,每户出租私房申领一张治安许可证,派出所、计生办与出租房房东各签订一份治安责任书和计生查验协议书,村(居)和企业建立一本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登记簿,每户出租房一只档案袋,全镇一本外来人口登记簿,各村(居)、企业有一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4、实现“七个100%”。即出租房屋登记发证率、外来人口登记发证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铭牌装钉率、治安许可证上墙率、派出所与房东、建筑工地签订治安责任书率和村(居)、企业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率分别达到100%。
5、出租房内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查处一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领证的人员。
6、加强外来人口稽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检查考核细则,做到权职分明,完善各项制度,探索一套管理有效、措施落实、有赏有罚的出租房屋、外来人口长效管理机制。
三、方法步骤(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班子,统一思想,制订措施(2月22日至2月26日)。该阶段要调整建立镇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修订完善《集中整治方案》和《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规定》。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搞好试点,召开会议,部署工作(2月27日至3月7日)。该阶段要在镇有线电视中连续播放《浙江省城镇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绍兴市城镇私房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绍兴市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杨汛桥镇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集镇的主要街道上悬挂横幅,各村(居)、企业张贴标语,使出租房房主和外来人口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支持配合专项整治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宣传氛围。
全镇选定一居、一企业为试点单位,具体工作由派出所组织实施,试点中要统一试点单位领导的思想,抽调一定的人员开展工作,摸清基本情况,搞好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形成制度,总结经验,准备资料,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为下一阶段全镇面上铺开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第三阶段:以点带面,全镇发动,全面铺开,实施集中整治(3月8日至5月21日)。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出租房屋、外来人口集中整治工作,并按要求发放好就业证。利用三、四、五月三个月时间,把出租房屋、外来人口整治、登记、发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各村(居)、企业工作人员为主力军,公安、计生、劳动、工商、卫生等部门配合协同作战,各联村(居)、厂干部下去参与工作,逐房逐人地毯式地对出租房、外来人口进行摸排,搞清情况,登记发证。同时查处“三无”(无身份证明、无固定住所、无工作单位)人员,摸清轻微违法人员和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对隐瞒和经教育仍不如实申报外来人口底数的用工单位以及未办理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出租私房治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三无”人员及盲流人员要积极做好劝返、收容遣送工作,要注意发现外来人员中的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力量开展深入调查,力争查破一批刑事犯罪案件,抓获一批在逃犯罪分子,并实现出租房屋登记、外来人口登记领证、就业证发放一户不漏、一人不漏的目标。
具体方法:先由村(居)、厂工作班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出租房屋、外来人口底数摸排登记清楚,再通知镇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进行查验发证,去年已办理租房手续的,今年一律参加年审。(联系电话:4069689 4069505)
第四阶段:健全制度,落实责任(5月22日至5月31日)。全镇出租房屋管理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东的管理职责;外来人口管理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居住在何地,由居住地部门监管”的原则,落实用工单位、监管单位的日常管理职责。同时要健全责任区民警、稽查队员和村(居)、厂工作人员在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中的职责;镇外来人口稽查队要持之以恒开展经常性的稽查工作,要统一规范有关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各项制度和考评细则,落实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促使今后每年的三、四、五月定为出租房屋、外来人口专项整治时期,使全镇的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管理有效,促进稳定。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高(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各村(居)、厂搞好专项整治,落实长效管理以后,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查漏补缺,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同时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我镇的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管理日臻规范化、制度化。
四、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镇政府建立了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翁桂珍任组长,人武部长许云富、副镇长谭桂娟、派出所长张红耀任副组长,徐金海、陈文娟、张 俊、夏建生、周冬生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为许云富,副主任为陈文娟、张 俊,成员由计生办、派出所干警组成。各村(居)、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抓好本单位区域内的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次全镇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各村(居)、企业要按照这次集中整治的任务、目标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职责到人,确保集中整治的效果。
3、认真仔细,不留死角
各村(居)、企业在开展排查时要认真负责,仔细工作,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留死角。对工作不配合,逃避管理,虚报、瞒报外来人口底数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上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4、掌握情况,总结经验
各村(居)、企业通过对出租房屋、外来人口集中整治后,要切实掌握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真正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要总结适宜全镇面上管理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加大管理力度,增强管理效果,充分发挥外来人口在我镇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