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稽东镇全面推进落实
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使用单位:
近年来,在上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为切实加强全镇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水平,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打造“平安稽东”的总体要求,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8〕44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水平为目的,以“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为原则,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工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工作目标:到2008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特种设备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安全监管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此项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为:
(一)第一阶段:试点工作阶段(2008年5月10日至5月25日)
结合我镇实际,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我镇绍兴县和兴茶厂作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试点单位,于5月下旬完成试点任务。试点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试点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措施有可操作性。
试点企业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按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订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设备台帐及各类巡查记录,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事故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二)第二阶段:全面展开阶段(2008年5月26日至6月底)
在完成试点工作后,认真总结经验,并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要自觉抓好本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把全面推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与加大安全投入结合起来,通过科技投入和资金投入,加大特种设备改造力度,加快更新淘汰落后设备;与加强日常内部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实行过程考核,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8年7月)
在全面完成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及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7月份市、县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是整个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们发现了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特种设备非法安装、无证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县、镇两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十分重视,而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是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主要抓手,各广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具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任务,做好落实。各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使用“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要求,要切实认清特种设备使用各种规范要求,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自觉明确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直接负责。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等安全义务,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领导,做好督促。这次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并成立稽东镇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工业付镇长任付组长,其成员由经发办工业线人员担任,镇安监员、质监员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使用单位进行上门指导、帮助和督促,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到实处。要把推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与今年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而引发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将追究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08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