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5〕6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2005〕15号、绍兴县动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200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畜牧生产实际,为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人禽共患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严格监控,各村务必设立一名监控通报员,一旦发现情况,立即报告镇农办。
附:村级疫情测报人员名单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5年9月22日
主题词:禽流感 防控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