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办[2005]32号
关于村(居)干部保险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敬老院:
为继续搞好村(居)干部保险工作,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根据街道办事处安排,通知如下:
1、前届村(居)干部养老保险至2005年12月结束,新当选新投保村(居)干部自2005年6月起投保。
2、本次收费为2005年6月至2005年12月的养老保险金,请仔细核对,务必将金额于7月2前交入: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帐号:1106011601201000009241,开户银行:县农村合作银行华舍支行。
3、关于社保中心医疗保险项目,集体不作补助,个人自愿,自费投保,街道社保办代为办理。按照投保手续规定,个别投保由原单位投保转为自谋职业投保后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按职务规定投保档次、实际投保金额继续执行原2:6:2的分担比例统一结算。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社保 保险 通知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胡松祥 2005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