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办[2006]69号
华舍街道办事处关于
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居):
为整合农村公共安全事务管理资源,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安全事务管理专业化水平,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就全街道范围内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简称“多员合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10月底将现有在各行政村(居)内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村动物疫情测报协管员、环境保护协管员、安全生产协管员、消防安全协管员,统一整合为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组建一支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延伸街道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实现“多员合一、一员多用”,构建由县、街道、村(居)三级联防、共促安全的农村公共安全监督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街道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多员合一”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协调、政法牵头、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华舍街道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宝焕同志任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沈军同志任副组长,街道各线分管领导、党政办、经发办、综治工作中心、柯桥工商所、柯桥交巡警中队、街道消防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华舍街道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站,并分线设六个工作组,站长由沈军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牵头协调、考核奖惩、经费核发等工作。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组、农村动物疫情测报工作组组长由经发办赵国荣同志兼任,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组组长由经发办主任蒋苗兴同志兼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组长由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朱志康同志兼任。各工作组按各自部门职能进行工作任务部署,并指导其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三、工作原则
按照行政村(居)推荐、街道确定,上报县农村公共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方式,在全街道各行政村(居)选定1名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必须热爱农村公共安全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具有一定的法律业务知识,办事公正,作风踏实,熟悉本地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干部担任,被选定的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由县农村公共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聘书。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按“街道主管、分线指导、定绩奖惩”的原则,由街道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站统一监督,各工作组分别进行业务指导和使用管理。
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职能部门委托行使的职权,代表相关部门监督当地农村公共安全事务;接受政治业务知识培训;对相关公共安全情况及时收集,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建议,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职责赋予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街道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站与其他工作组负责制定。
四、组织实施
从10月初开始,集中利用1个月的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10月初至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10月11至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多员合一”工作涉及街道多个部门和各行政村(居),任务重、时间短、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居)要从大局着眼,通力协作,在街道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保障。在省、县政府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每人每年资金补助的基础上,街道也给予相应的资金匹配,保障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网络有效运转。
三是强化考核。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多员合一”工作将纳入各行政村(居)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工作组要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考核,考核情况及时报街道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站,年终对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个人及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表彰奖励。
华舍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整合 协管员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6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