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办[2006]33号
关于村(居)干部保险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
为继续搞好村(居)干部保险工作,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根据街道办事处安排,通知如下:
1、本次同时收缴集中投保者的养老保险金额、自谋职业者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金额,因投保医疗保险而自谋职业投保者费用按实际投保金额收缴。
2、汇总所列为收缴集中投保者的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的养老保险金,请仔细核对,务必将金额于
3、按照统一代办投保医疗保险的规定,本通知所附自谋职业者需同时收缴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请仔细核对,确定档次与金额。
4、有关投保政策仍按华办[2006]2号文件执行。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社保 保险 通知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胡松祥 2006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