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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办[2006]18号
华舍街道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县关于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村务公开长效监督,制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17个行政村(居)
二、考核办法
(一)村务公开制度规范,落实到位(40分)
1、村务公开内容完善(15分)。按照县委办(05)15号文件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内容包括党务、财务、事务,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做到所有财务收支逐笔公布明细,不设其它栏。
2、村务公开栏完备(10分)。按照党务、财务、事务按照逐项公开,公开栏必须设在醒目位置。
3、村务公开程序到位(15分)。村务公开必须按月、按季、按年定期公开,村(居)民点题随时公开,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等记录要求完整,并另设备查。
(二)村(居)自治组织机构健全(20分)
村(居)民(代表)会议每年必须2次以上,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必须规范、记录完整,村(居)代表联系村(居)民、制度落实到位,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有效监督村(居)务公开和受理群众投诉,并如实向村(居)民(代表)报告监督的情况,对相关财务帐目、经济活动随时审核、检查。
(三)村(居)民主管理制度完善(25分)
1、民主议事协商制度(15分)。对村(居)重大事项,如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招投标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多数村(居)民认为必要的事项,都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在进行决策前通过听证、恳谈或其它形式实行民主协商制度,听取意见和建议。
2、财务审计监督制度(5分)。对村(居)主职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收支较大的村(居)实行专项审计。
3、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工作制度(5分)。开展每年至少1次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工作活动,形成村(居)干部年度工作评比和岗位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居)干部报酬挂钩。
(四)组织健全,协调密切(15分)
1、村(居)民主管理机构健全(5分)。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小组专题成员,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监督到位,制度规范(5分)。积极开展创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居)建设,制订制度,落实责任,不发生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
3、宣传到位,工作扎实(5分)。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民主法治村(居)建设有效结合,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村(居)干部和群众法制意识。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 考核办法
抄送:绍兴县深化村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办、中心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赵清洁 2006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