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5〕29号
关于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有效载体,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育文化需求,全面推进镇的人口和计划工作,根据县计生局[20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为有效载体,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06年底全镇有50%的村(居)创建成新型生育文化县级示范村(居),力争2-3个村创建成新型生育文化市级示范村(居)。
三、工作步骤
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步:规划阶段(4月-5月)
1、按照标准,确定对象,上报县人口和计生局。
2、邀请县人口和计生局专家对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的对象实施调研,根据标准和要求,查找不足。
第二步:创建阶段(6月—8月)
1、各创建村(居)对照标准,制订和细化创建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各创建村(居)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3、镇创建办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三步:考核阶段(11月—12月)
1、11月底前,在村(居)在自评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向镇社事办申报要求考核验收。
2、镇创建办依照标准,组织人员对创建村(居)进行初验,合格者上报县计生局,由县计生局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3、对已通过新型生育文化县级示范村(居)验收的,择优推荐申报创市级示范村(居)。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村(居)要把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创建工作放到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统一认识,成立组织,确保工作人员和经费,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创建生育文化示范村(居)的实施工作。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标语、横幅等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努力营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并把在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报导。
3、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为明确创建工作责任,镇把创建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纳入2006年度村(居)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创建村(居)凡通过县级、市级验收合格的,分别增附加分5分、10分。
附:县级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创建标准。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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