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办[2006]12号
关于开展全街道农业机械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农专发[2006]16号《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机械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绍兴县农业局的具体实施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对全街道开展一次农业机械全面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查清全街道各类农业机械的数量、结构、使用状态及分布情况。
2、在各村(居)建立农机具台帐,有条件的村(居)推行台帐计算机管理。
3、全面收集、整理准确详尽的统计资料,掌握我街道农机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为制定政策、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普查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原则,以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指标解释为依据,坚持普查工作与农机管理、监理、培训、推广相结合。坚持普查重点与非重点相结合、全面系统准确收集整理农机化普查资料。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农业机械普查范围是我街道境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农户及为其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实际拥有的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包括借出、租出、封存、在修、待修的机械,普查项目包括耕作机械、收获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植保机械、运输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及其它农业机械等。各村(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列农业机械普查项目的普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街道农业机械普查工作从2006年3月下旬开始至6月初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06年3月下旬至4月初)完成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宣传动员、普查表格制作发放。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实施阶段(2006年4月6日至4月30日)普查员进户核实登记,并完成村级汇总。
第三阶段:街道核查汇总阶段(2006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街道对各村(居)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核查。
第四阶段:全街道汇总上报的总结阶段(2006年5月下旬至6月10日)。对各村(居)普查工作进行核查,全街道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宣传发动。农业机械普查是全街道农机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村(居)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积极做好普查对象的思想工作,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以分管副主任沈关顺同志为组长、蒋苗兴同志为副组长,马文龙、朱家骏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全街道农业机械普查的具体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人员,制订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台帐等工作。
3、高度负责,保质保量。本次普查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全省性农机普查,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各村(居)普查工作员必须进村入户,逐机进行核实登记,做好村不漏户、户不漏机。普查员完成村农机普查登记表后,须有村委盖章和负责签字,保证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为便于上下联系和普查准确,街道对各村(居)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设立普查咨询电话(4082599)。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农业 机械 普查 通知
抄 送:农业局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6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