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办[2006]2号
关于村(居)干部保险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敬老院:
为继续搞好村(居)干部保险工作,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经研究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各村(居)干部养老保险投保金额由原来2:6:2的分担比例调整为:按规定投保档次、实际缴费投保金额个人自负20%、村(居)集体补贴80%。
2、各村(居)投保对象为在编的支书、主任、副支书、副主任、文书、妇女主任,支书、主任投保80%档,其他对象投保60%档;社区、敬老院干部投保对象投保60%档。
3、本次收费为2006年1月至2006年5月的养老保险金,请仔细核对,务必将金额于2月10前交入: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帐号:1106011601201000009241,开户银行:县农村合作银行华舍支行。
4、因个人投保医疗保险而转为自谋职业投保的,统一由街道代为办理,所需资金于每年6月底前交入街道财办。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社保 保险 通知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胡松祥 2006年2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