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工委[2006]6号
关于在民营企业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平安华舍”的创建,根据省、市、县“综治进民企”工作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街道民营企业中开展“综治进民企”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落实到基层、覆盖到全社会的要求,抓住建立健全企业社会治安法人责任制这一关键,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充分调动街道(村)、企业经营者和员工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在街道范围大力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案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企业及其周边治安稳定,为建设“平安华舍”、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街道民营企业中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推动强化工作。
根据街道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相差较大的实际,为使“综治进民企”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街道民营企业划分为三类:第一类: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第二类: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第三类:其他民营企业。
具体目标:2006年,一类民营企业完成50%,二类民营企业完成40%,三类民营企业完成20%。2007年,一类民营企业完成90%,二类民营企业完成80%,三类民营企业完成60%。2008年,“综治进民企”工作达到一、二类民营企业95%以上完成,其他民营企业基本完成。
三、工作内容
综治进民企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协调和配合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络和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处化解矛盾纠纷。①建立健全企业调解组织,及时排查调处企业内部的矛盾纠纷,98%的企业内部矛盾得到有效解决;②建立企业与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居)综治工作站矛盾纠纷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③建立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特别是集体访、越级访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二)落实治安防范措施。①定期分析企业治安情况,加强治安防控力量,完善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设施;②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在一、二类民营企业中落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信息员和反邪教联络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安全;③做好区域治安联防、协防工作,形成与街道、村(居)、社区各种治安防控力量相衔接的治安防控网络;④落实企业内吸毒人员、归正人员、“法轮功”人员等的帮教措施,积极预防治理违法犯罪。
(三)加强法律宣传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反邪教和禁毒宣传活动,增强企业主和员工依法经营、学法守法的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外来职工管理。在对企业职工的教育管理中,要特别加强对外来职工的管理工作。外来职工在50人以上的企业要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落实专职人员,做好登记、查验和信息采集工作。推行以外管外管理模式,落实外口联络员、调解员。积极投资建造外来职工公寓房,为外来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五)开展安全生产活动。①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创建活动;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防范环境污染、职业病、传染病、职业中毒等公共安全事故。
(六)认真抓实抓好其他综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街道“综治进民企”工作从九月份开始,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试点阶段(2006年9月--10月上旬)。由街道综治中心有关人员,对“综治进民企”工作开展调研,并确定浙江华港染织集团、绍兴金马羽绒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着手开展试点工作。
(二)启动准备阶段(2006年10月中旬—10月下旬)。在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召开街道“综治进民企”工作现场会,对“综治进民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实施计划。同时,与辖区内的规模民营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广泛宣传“综治进民企”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做好“综治进民企”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10月底-2007年12月)。各村(居)、企业在街道现场会后,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 “综治进民企”工作。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劳动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作。到今年底按具体目标任务和制定的“综治进民企”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工作。2007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全年)。按目标任务搞好剩余企业的“综治进民企”工作,并对“综治进民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组织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同时将此项工作转为常规性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治进民企”工作顺利推进,街道成立“综治进民企”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为组长,政法、宣传、综治、公安、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内)具体负责“综治进民企”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确定人员,指导各村、各企业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二类民营企业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三类民营企业设立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员。一、二类民营企业由街道综治中心、经济发展办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村综治工作组按“综治进民企”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负责本辖区所属企业的“综治进民企”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建立健全机制
(一)建立运行机制。以企业法人治安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综治工作责任制,在企业中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立综治办公室,配备1至5名政治坚定、作风扎实、责任心强、热爱综合治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职工较少的规模企业可以建立综治工作小组,或者设立1名兼职的综治联络员。企业综治办公室的工作由企业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受街道综治中心和相关部门的指导。要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内部的治保、调解和安全生产等综治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形势分析、治安防范、矛盾化解、安全检查、法制教育、劳动用工、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强化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例会制,通过例会,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综治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并积极整合公安、司法、工商、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工青妇等部门相关职能及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承担维护企业治安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责任。
(三)落实保障机制。街道要做到工作有人做、有人抓、有人管。经费要有保障,并按照规定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递增。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企业也应根据工作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综治工作正常开展。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加强安全防范和教育管理,在重要部门和重点部位安装防盗装置,有条件的企业要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确保综治工作在企业中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建立奖惩机制。“综治进民企”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奖惩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责任,厂部、科室(车间)、班组、职工等要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组织和综治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目标逐一分解,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综治进民企”工作是新形势下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对建设“平安华舍”、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综治进民企”工作第一年,企业要消除“综治进民企”工作是负担、是包袱,是政府干预企业的手段等不必要的顾虑。要认识到“综治进民企”工作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也是从优化企业管理,为企业不断发展、增加知名度创造良好条件;要对本企业综治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经费,着力搞好“综治进民企”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打实基础。
(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综治进民企”工作涉及公安、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商等部门,因此对涉及到“综治进民企”工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权限为企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要防止能办而不办、该办而不办的、该配合不配合的现象。要运用现有的政策杠杆来调动企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并根据企业落实工作情况予以必要的奖惩,以确保“综治进民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明确责任,加强指导。明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总责。对综治工作成绩显著、为维护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企业家,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由于企业综治工作不落实等原因,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查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其评先、表彰、奖励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综治组织既对企业领导负责,又要与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相衔接,业务上受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综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绍兴县华舍街道党工委
抄送:县政法委、县维稳办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