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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管理政治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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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管理整治方案的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范围内的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的规范管理,确保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及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提高预防、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进一步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深化创建“平安镇街”工作机制,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城镇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绍兴市城镇私房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绍兴市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及《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和现状,现就开展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管理集中整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基础、严格管理、简化手续、优化服务、促进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枫桥经验”,以规范管理出租房屋为抓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出租、谁负责;谁雇佣、谁监督”的方针和公安、计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双百”争创活动,扭转外来人口管理严重失控状态,确保我镇社会治安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健全,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二)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并且档案记载清楚齐全。

(三)实现“六个一”。即每间出租房屋钉一块铭牌,派出所、计生办与出租房房东各签订一份治安责任书和计生查验协议,村(居)、厂建立一本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登记册,每户出租房有一只档案袋,全镇有一本暂住人口花名册,每个村(居)、企业有一名专职负责管理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干部。

(四)实现“六个100%”。即出租房屋登记率、外来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门牌(铭牌)装钉率、派出所与房东、建筑工地签订治安责任书率和村(居)、企业落实专职管理人员率要达到100%

(五)出租房内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查处一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领证的人员。

(六)建立一支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稽查队伍,建好一个由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参与的合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内),逐步建立起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管理有效、奖惩分明的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长效管理机制。

(八)建立起一批规范的暂住人口登记站和“外来职工”之家。

三、方法步骤(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建立班子,统一思想,制订措施(225日至228日)。

该阶段主要由镇调整建立镇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修订完善《整治方案》和《杨汛桥镇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搞好试点(31日至320日)。

该阶段主要在镇有线电视中连续播放《浙江省城镇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绍兴市城镇私房租赁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绍兴市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杨汛桥镇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集镇的主要街道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使出租房房东和外来暂住人口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支持配合专项整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

全镇选定一居、一集团为试点单位,摸清情况,开展工作,搞好整治,规范管理,形成制度,总结经验,为下一阶段全镇面上铺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以点带面,全镇发动,全面铺开,实施集中整治(321日至420日)。

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镇政法综合工作会议,在镇域范围内全面铺开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的集中整治工作。利用三、四、五月三个月时间,把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整治、登记发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各村(居)、厂工作人员为主力军,公安、计生、劳动、工商、卫生等部门配合协同作战,各驻村(居)、联厂干部下去参与工作,逐房逐人地毯式地对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进行摸排,搞清情况,登记发证。同时查处“三无”(无身份证明、无固定住所、无工作单位)人员、轻微违法人员和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对通过教育仍不如实申报外来人口底数的用工单位以及未办理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三无”人员及盲流人员要积极做好劝返,要注意发现外来人员中的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力量开展深入调查,力争查破一批刑事犯罪案件,抓获一批在逃犯罪分子,并实现出租房屋登记、暂住人口登记领证、就业证发放一户不漏、一人不漏的目标。

具体方法:先由村(居)、厂工作班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出租房屋、外来人口底数摸排登记清楚,再通知镇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4069689  4572118)进行查验发证。

第四阶段:健全制度,落实责任(421日至531日)。

出租房屋管理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东的管理职责;暂住人口管理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居住在何地,由居住地部门监管”的原则,落实用工单位、监管单位的日常管理职责;同时要健全责任区民警、稽查队员和村(居)、厂工作人员在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中的职责;稽查队要持之以恒开展经常性的稽查工作,要统一规范有关工作职责、任务和各项制度,落实报酬,落实长效持久管理的具体措施,促使今后每年的三、四、五月定为出租房屋、暂住人口专项整治时期,使历年的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管理有效,促进稳定。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高(6月初至年底)。

在各村(居)、厂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后,进行查漏补缺,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我镇的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镇政府建立了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周如生任组长,人武部长许云富、副镇长谭桂娟、派出教导员朱永明任副组长,单冬尧、王阿关、朱国荣、徐永良、倪兴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为许云富,副主任为王阿关、朱国荣,成员由计生办、派出所干警组成。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抓好本单位区域内的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各村(居)、厂要按照这次集中整治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职责到人,确保集中整治的效果。

(三)认真仔细,不留死角。

各单位在开展排查时要认真负责,仔细工作,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对工作不配合,逃避管理,虚报、瞒报外来人口底数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上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掌握情况,总结经验。

各村(居)、厂通过对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集中整治后,要切实掌握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真正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要总结适宜全镇面上管理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口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加大管理力度,增强管理效果,使我镇的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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