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新村经费统筹的
政 策 意 见
各村(居):
我镇自2003年5月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各小村的财务仍实行独立核算。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村级集体资产的融合,加强新村的统筹协调能力,促进村级经济的发展,结合本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针对新村的经费来源、费用开支等方面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新村经费来源:
实行按人口比例向各小村进行统筹的方法。年初按上年有关财务数据提出统筹预算,各小村根据预算将自己应负担的经费一次性划入新村账户,年终实行统一决算。在新村运行过程中,遇到经费不足,可以追加预算。有关预算和决算材料应上报一份给镇经管站存档。
二、统筹项目:
1、管理费用中的“村干部(包括事业、招聘人员)报酬,值班补贴,村干部福利费,招待费,邮电通讯费(包括办公电话费、村干部电话费补贴),差旅费,会计代理费,书报费,办公费。”
2、应付福利费中的“计划生育开支,村干部(包括事业、招聘人员)养老保险,军属优抚,治安消防费。”
以上各项必须进行统筹,发生的费用开支一律进入大村账户核算,原小村不再设立这几个明细科目。
三、统筹经费的账户处理:
原小村在上交统筹经费时,借记“公积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新村在收到统筹经费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公积金”科目。
四、对于2004年度的村干部报酬和招待费原则上也进行统筹,必须统一由新村发放村干部报酬,否则取消2005年度各类先进评比资格、各类奖励政策和补助。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