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镇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傅慧康、张水清、陈素娥、钱幼夫、杜佰祥、陈来大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漓棠公路沿线企业门口路边水沟的垃圾要清理,要搞好环境卫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及时,也很中肯。前段时间,漓棠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确有不尽人意之处。对此,镇政府已引起高度重视,专门派员与星辰、昌荣等企业进行研究,并已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分段包干到企业,落实卫生管理责任。二是各企业分别召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明确任务,立即行动进行清理。三是建立企业的垃圾清运、环境管理队伍和管理责任制。目前该路段环境状况已有明显改观,当然需要长期坚持。漓渚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共同把漓渚建成美好的家园。
感谢你们对社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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