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委[2006]24号
关于2006年机关干部考核意见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党委、办事处的年度工作目标得到有效落实,努力推进华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研究,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原则
机关干部的考核考评按“定人、定岗、定职、定奖”原则,实行考核与考评相结合,考核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协调,按照机关四办二中心的运行机制,以线为主,统力合作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机关各项工作有序、高效、优质运行。
二、考核对象
机关内(除自聘人员以外)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城管办、社事办、综治中心的全体干部。(驻村指导中心另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考核与考评结合的办法。考核分月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形式,考核占70%。考评一年两次,考评占30%。
四、考核内容
(一)按月考核
1、线上工作
按时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给街道各线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出色的人员,给予加分奖励,奖励人数比例按各办(中心)人员20%确定,每人次奖励1分。(由分管领导确定)
2、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在组织学习和应参加会议无故缺席或应到未到的每次扣0.5分,发现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每起扣1分。扣分情况按月予以公布。(由党政办考核)
3、社会稳定
按岗位职责,确保社会稳定。涉及线上的办公室主任及联系干部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集体赴县、市、省、京的,每次扣减岗位分1分、2分、4分和5分。事前亲自接待、调处有力,并及时报告信息减半扣分,班子成员和调处中心人员每次扣0.5分。(由调处中心考核)
4、安全生产
当月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死亡1人扣联系干部2分,2人以上扣联系干部5分;发生重大火灾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扣联系干部1分,10万元以上扣联系干部2分。(由经发办考核)
月考核由党政办组织实施。考核内容要求记录完整并由各办、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经考核小组审核后建档。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主要考核各办、中心完成县岗位目标责任制任务。
具体考核责任分解为:
(1)经济发展办:财政收入、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外向型经济、现代农业、科技进步、生态环境、村(居)财务、安全生产。
(2)城管办:城镇建设与管理、土地管理、新农村建设。
(3)社事保障办: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社会事业、教育工作、创建工作。
(4)调处服务中心:信访工作、综治工作。
各办(中心)完成县岗位责任制考核以四个街道平均分为基础(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建设以三街道平均分为基础),超过平均以上同步升分,低于四街道平均分按低于分减半扣分,党政办人员得其它办(中心)人员的平均分,升分最高为10分。
为激励先进,凡当年被县委、县府(包括市局级)以上评上先进集体,所属办、中心每人升1分,省以上升4分。(由组织线考核)
通讯报道设定附加分,相应考核细则由党政办另定。
(三)年度考评。
由全体机关干部年中、年终进行两次述职评议,按平均得分计算。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得分按细则增(减)最后确定总得分,张榜公布。
2、考核奖金从县对街道考核年终奖中切出一块,额度为县年终奖的30%。升降分值年终确定。
3、当年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决定、工作严重失职或重大失误,经党委、办事处审定后扣减年终奖金或取消全部奖金。
4、倍优系数。与县岗位责任制相同。
六、组织领导
考核结算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建立街道机关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钱 鸿
成员:沈 军、谭震建、赵国荣
下设日常考核结算办公室
主任:谭震建
成员:徐建庆、朱志康、方 圆、胡松祥、蒋苗兴、赵清洁
七、实施办法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华舍街道委员会
华舍街道办事处
二○○六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机关干部 考核 意见
抄送:各办公室(中心)、各机关干部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6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