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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继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各村2006年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不低于90%(其中朱家坞村、黄山畈村不低于85%),以户籍在本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为基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在
附一:2006年度漓渚镇各村大病医疗统筹指标。
附二:《2006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2006年度漓渚镇各村大病医疗统筹指标 2006年6月 村 名 人口数 任务数90% (朱家坞、黄山畈村85%) 应缴金额 (每人30元) 备注 朱家坞 2860 2431 72930 黄山畈 1616 1374 41220 棠二 2453 2208 66240 红星 1095 986 29580 九板桥 817 735 22050 棠棣 1465 1319 39570 棠一 1904 1714 51420 六峰 1297 1167 35010 大步 3305 2975 89250 漓渚 1470 1323 39690 洞桥 573 516 15480 中义 660 594 17820 居委会 910 819 24570 总计 20425 18161 544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