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镇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3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王志祥、徐炳炎、张传忠、赵炳泉、张增先、诸幼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镇中村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是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而镇中村由于其所处位置特殊,实施整治更显必要。为此,我镇已把洞桥、漓渚等村列入今年县环境整治村范围,相信通过上下合力、齐抓共管,集镇的环境将有根本好转。但镇中村的环境整治,最根本和关键的是村应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感谢你们对集镇环境的关心和支持!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