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个民协分会:
为大力倡导“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推进“信用柯桥”建设,根据绍市工商企[2008]8号文件精神,现就2007年度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工商所(分局)、个民协分会要严格按照绍兴市、
县二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做好筛选推荐工作,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严把初评关。
二、 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采取企业、
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被推荐的单位要按照评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县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申报表与往年相同)。
三、各工商所(分局)、个民协分会将2007年度市、县二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申报表连同申请材料和汇总表及2005年、2006年度绍兴市“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复评情况汇总表各1份,于
四、对申请上报的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将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个民协会予以确认并公告,符合市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要求的则予以推荐上报。
附件:
1、绍市工商企[2008]8号文件
2、2007度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名额分配表
3、2007年度绍兴市“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4、2007年度绍兴市“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推荐名单汇总表
5、2005年度绍兴市“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复评情况汇总表
6、2006年度绍兴市“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复评情况汇总表
7、绍兴市“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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