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对全县案件清理工作“回头看”暨总局28号令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绍市工商法[2008]4号)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在2006年、2007年两次遗留案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件清理检查“回头看”暨总局28号令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的要求,针对本系统行政处罚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扎实有效地抓好行政处罚执法案件及相关行为的清理检查。通过这次案件清查工作,促使我市工商系统依法办案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效能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回头看”工作中主要检查的内容
1.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而未予立案的案件;
2.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案件;
3.行政处罚未按处罚决定书内容执行的案件;
4.罚没物资未按规定管理与处置的案件;
5.是否出现新的遗留案件;
(二)28号令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的内容
1.是否超过办案时效;
2.案件调查时是否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回避的权利;
3.是否履行对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告知义务;
4.其它规定的落实情况。
(三)办案软件使用情况
1.是否在正常使用办案软件
2.案件材料是否及时、全面录入办案软件中。
三、方法步骤
这次执法案件清理检查工作由法规、监察、经检线牵头组织,采取办案单位自我检查、县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从5月份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具体方法步骤是:
1.部署阶段(
县局相关科室对执法案件清理检查工作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这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自查阶段(
办案单位对本单位和本部门2006、2007年度开展的遗留案件清理工作作一个客观评估,并再次对2007年以来所办执法案件进行严格的清理检查,对评估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并上报县局。
3.检查阶段(
县局对办案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同时迎接市局检查组抽查督查。
4.整改阶段(
清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局相关科室及各办案机构要针对清理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县局将对督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提高行政能力和推进效能建设、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切实增强规范执法行为的压力感和紧迫感。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执法规范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法规、监察、经检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工作,确保这次执法案件清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结合实际,着力整改。要坚持查、纠相统一,使检查工作与各项工作进一步结合起来,把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效解决本单位在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两创”战略的实施。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从严执纪,令行禁止。对于在检查中领导重视不够,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不彻底,敷衍了事,措施不得力,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得到解决的,县局将责令其作出检查,并视情况实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
附件:1.绍市工商法【2008】4号文件
2.执法案件检查情况汇总表
3.超时限(遗失、未立案)案件检查情况统计表
4.未按规定执行案件检查情况统计表
5.长期未处置涉案财物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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