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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浙人计[2003]222号《关于组织编报2004年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需求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编报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用需求计划的填报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镇街机关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编报)。
二、录用需求计划,包括用人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拟招考职位(专业)人数、招考范围、所需资格条件(表式附后),招考对象不限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各单位填报中按表列专业填报,另有专业要求的可附加说明。
三、填报录用需求计划。既要考虑本单位的职位空缺、人员结构、实际工作需要、今明两年到龄退休情况,又要留有余地,录用需求计划一般控制在本单位缺编数的二分之一。
四、需求计划的编报程序。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上述要求填报《2004年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
五、各部门需求计划需于12月20日前 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参照办和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