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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
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组[2003]3号《关于2003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经研究,要求录用周金娅、张苗、周力佳、娄丹丹、朱益江等5名同志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特此请示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二OO三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