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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卫生局:
你局绍县卫发[2004]63号《关于要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及配备5名事业编制的请示》悉。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建立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5名,所需人员从卫生系统现有同性质事业单位中选调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OO四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