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4〕29号
福全镇机关干部社会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镇社会稳定,就地化解各种矛盾,力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杜绝或减少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努力打造“平安福全”。具体做到:
⒈坚决杜绝去省、赴京越级集体上访,基本杜绝或控制去市、县越级集体上访。
⒉争创“三无”村厂,即全年无越级上访、无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要求95%的村和100 %的厂达到“三无”标准。
⒊全年无群体性不稳定事件发生,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
二、工作职责
⒈书记、镇长对全镇的社会稳定工作负总责,副书记、人武部长作为镇调处服务中心主任和常务副主任主管全镇的社会稳定工作。
⒉镇调处服务中心作为全镇社会稳定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协调和处置。
⒊片线负责人负责解决分管片(线)上对社会稳定有一定影响的事件,并对分管片(线)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
⒋驻村指导员、联厂干部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驻村、所联厂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及时化解村厂内发生的一般化矛盾,配合和协助调处村厂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考核对象:全体镇机关干部
四、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附后)
五、考核办法
设立社会稳定工作奖,该奖项分为两块:一是按月考核情况发放(月稳定奖全额为200元),二是按全年考核得分情况发放。考核实行只扣不奖,设定每分值为50元,扣完为止。具体办法:(1)月考核不扣分的,得月稳定全额奖;(2)当月稳定奖扣完后仍不足应扣数的,在年终稳定奖中扣除;(3)年终稳定工作奖结算:根据县对镇稳定工作扣分的具体情况,落实到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同样分额在奖中扣除,所联单位出现“三访”现象,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年终稳定奖;(4)书记、镇长得班子成员平均奖,片(线)负责人平时参加考核,年终稳定奖得片(线)内干部平均奖;不驻村、联厂的干部,能根据需要服从调处中心调配的,积极参与面上社会稳定工作的,得驻村、联厂干部的平均奖,其他人员按机关干部的80%考核发放。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4年3月18日
主题词:主题词:社会稳定 考核意见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20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