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本街道列入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试点镇(街)之一,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原则,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活动,更好地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各项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路子,在街道范围内切实做到“二清”即网络清、责任清;“三明”即目标明、家底明、任务明;并在创建过程中实现“四个体现”,即通过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充分体现街道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政府责任;体现街道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能力和作用;体现街道在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措施和方法;体现通过有效监管,基层食品安全是可控的。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猪肉违禁化学品检测率不得超过5%;
3、农贸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
4、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应获证企业QS取证率达100%;
5、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食堂取缔率100%;
6、行政村(居)、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100%,放心店食品配送率达80%以上;
7、农村厨师上岗持证率100%,10桌以上农村家宴申报率100%;
8、集镇生猪定点屠宰率100%,农村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街道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做到“网络清”、“责任清”。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街道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站、村(居)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点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强对村(居)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协管员的日常培训,并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同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各环节状况调查,做到“家底明”。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食品放心点、普通副食品店、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农贸市场等的调查,摸清底数,建立电子档案,进行动态监管。
(三)示范与规范相结合,做到“目标明”、“任务明”。要根据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标准要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四规范”(规范农产品种养殖业、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业、规范食品流通企业、规范餐饮食堂)和“八示范”(示范村、示范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示范食品生产企业、示范食品小作坊、示范放心店、示范饭店、示范食堂和示范市场)工作方法,以示范促规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1、开展示范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建设,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规范农产品种养殖行为。选择条件较好的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作为示范点,积极开展示范帮扶,以示范基地来推进农产品种养殖业向规范化发展。要加强对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禽畜养殖、水产品养殖实施系统监管,杜绝“二高”农药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开展农兽渔药残留检测。强化畜禽的免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注水肉、病死肉上市。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建设,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行为。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100%。小作坊食品质量卫生合格率80%以上,杜绝无证生产加工现象。与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加工。
3、开展示范放心店、示范农贸市场建设,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行为。在推进示范放心店、示范农贸市场工程的基础上,要积极完成放心店进学校和进工业园区工作,通过示范效应,进一步开展对普通食品店的规范管理,并加强对商场、超市、小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管理,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加强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市场经营者有证有照,熟食摊点规范管理。行政村(居)、社区放心店覆盖率100%、配送率80%以上,要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适当改造,做到场内布局合理,各类摊贩划行就市。
4、开展示范饭店、示范食堂的创建活动,加强餐饮食堂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在辖区内大中型酒店及食堂积极推行餐饮业“五常法”管理。加强早餐点、学校周边摊点整治工作,开展农村厨师培训,实施家宴管理,加强民工食堂管理,探索学校食堂主要食品配送制。整顿、取缔D级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达90%以上。探索小餐饮集中统一管理模式。
5、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示范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达到以下条件:村(居)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好,有亮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小作坊及餐饮单位持证率达100%;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村(居)民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和对本村(居)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80%以上。
6、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宣传活动。街道在主要道路和农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信息栏和公示栏,各社区消费维权点设立食品安全举报箱;全年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增强企业法人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街道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维良同志任组长,许伟江、高丽萍、陈国贤等同志任副组长,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各管理组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会同主要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试点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5月~2008年6月)。主要工作内容: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相关领导机构;明确工作重点,及时向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调)机构,召开全街道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和相关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8年6月~2008年10月)。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对全街道食品安全家底的调查工作,做好“八示范”,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08年12月底前)。主要工作内容:上报创建工作总结;邀请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近几年,食品安全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而农村是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点,因此,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实施食品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系统管理,是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街道、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创建工作要在政府有力领导下,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部门职责,布置落实任务,加强经费保障。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三)各司其职,分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部门多,相关责任部门应充分明确各自工作内容、职责,抓紧落实人员、经费,配备必要设备,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四)建立考核制度,明确奖罚措施。
根据实施细则,分解责任,建立考核标准。年终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任务完成出色的个人和部门进行奖励。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
二○○八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