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现将《绍兴市交通局 绍兴市工商局关于货运站(场)经营由运管机构实行前置审批的通知》文件(绍市交发[2006]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