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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现将浙江省工商局浙工商基[2006]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职业文明礼仪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本规范的学习贯彻,并将其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不断增强干部的文明意识、形象意识,强化干部队伍文明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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