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日前,县局组织流通领域减压阀商品质量专项监测,共监测减压阀19个批次,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全部不合格,安全隐患严重。县政府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冯建荣县长和陈德洪副县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工商部门迅速行动,组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为此,县局决定,自即日起用十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液化气钢瓶和减压阀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尉如海;副组长:李东海;成员:各工商所(分局)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陶田龙兼办公室主任。各工商所(分局)应建立相应工作小组。
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本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以所为单位立即行动,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液化气钢瓶和减压阀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对附件中标明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生产的同批次、同规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封扣押,对产品中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等标注不全、包装装潢不规范等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同类产品或液化气钢瓶应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三、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查获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做好货源调查,查清供应商、生产商的详细情况,属管辖范围内的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要及时通报或移送给相关部门处理。
四、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此类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要大,手段要果断,做到从重从严处理,不留后遗症。对日前抽检中经销不合格减压阀的经营者,经处理后仍在经销上述产品或经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五、长效管理,防患未然。液化气钢瓶和减压阀等产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实施严格的商品准入制度,要求经销商必须建立进货索证查验制度,认真做好经销台帐,最大限度地确保商品质量。要主动与质监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与沟通,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部门监管引导、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体系。
整治中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工商所(分局)将整治工作小结于月底前报经检科叶丽芳处。
附件:不合格减压阀产品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