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现将《绍兴县工商局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和《绍兴县工商局计算机数据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县工商局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管理,提高全局网络的使用效率,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平台,切实保障全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1、 本制度的管理对象包括全局计算机局域网、英特网、联通CDMA移动办公网和各联网的服务器及PC工作站;
2、 我局计算机网络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分局自行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科所配合做好相关的日常工作;
3、 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保持经常联系,确保网络正常有序运行;
4、 爱护计算机设备,正确使用、规范操作,做好病毒防范、安全防范和操作系统补丁的升级安装工作;
5、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随意删除业务相关软件;
6、 全局统一安装新版Symantec防病毒网络版软件,不得随意删除,不得随意安装网络分析相关软件和其他的杀毒软件;
7、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如计算机名、计算机IP地址等;
8、 不得浏览含有反动、色情信息的网站,不得传播反动、色情信息,不得在上班时间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
9、 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未经许可,非本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我局计算机和网络;非我局计算机设备,不得随意接入我局网络;移动存储设备(如优盘、移动硬盘等),在确信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连接计算机;个人做好各种用户密码的修改和保密工作,做到帐户专人专用,若因未及时修改初始密码或密码泄密而导致信息数据被修改或删除等,责任自负;
10、 遇到计算机、网络等安全事件(如病毒发作、局部网络不畅、网络异常等),应当及时向县局办公室报告;
11、 县局办公室将会同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上门或软件监测等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县局OA网上进行公布,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扣分;
12、 因不按要求违规操作而导致我局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事故的,除在年终考核扣分外,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绍兴县工商局计算机数据管理制度
一、根据省、市工商局及国家安全保密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数据,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网络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和检测等处理得到的信息。
三、办公室负责全局数据管理工作,各工商所计算机数据管理实行负责人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数据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 保障本部门计算机数据的安全运行;
2. 对本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备份;
3. 对外来介质、软件进行检测;
4. 随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
四、计算机数据中涉及秘密的信息应采取技术加密、保密措施,并编制操作密码,任何人不准泄露操作密码。操作密码要定期更改。如发现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办公室联系。
五、传递应予保密的数据,应通过符合保密要求的邮件等方式进行。
六、在数据采集、传递、加工和发布中违反规定,影响全局工作的,将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扣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