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消协分会、监督站: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在3·15到来之际,县工商局、县消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主题鲜明地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营造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要通过消费知识的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消费保护环境的重要理念。要全面理解“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涵义,拓展渠道,加强宣传,营造声势,主题鲜明地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3·15”期间将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宣传纪念活动。
(一)采用点面结合,开展宣传、投诉咨询活动。一是由县局、县消协组织邀请消协理事单位、志愿者、有关企业共同参加大型投诉咨询活动;二是各工商所(分局)、消协分会、监督站在本辖区内开展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活动;三是要求有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各大商场、超市自行组织“3·15”活动。活动中要组织群众监督员参加,推动年主题的宣传和消费维权高潮的实现。
(二)制作展板现场展示。展板内容以 “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涵义为主,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容,促使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安全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问题。
(三)利用报纸电视台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一是请县人大领导发表以“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电视讲话;二是请县政府领导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和消费维权工作。
(四)在报纸上刊登“3·15”专版。宣传“12315”八年来的历程,“12315”典型故事、人物和商品准入工程、农村放心店等工作对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农村弱势群体方面的作用。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公布2006年第一季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五)开设“消费与环境”知识讲座,群众监督员参加。邀请有关专家主讲,内容为消费与环境、美容美发、健康与环境知识等。
二、以“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为契机,大张旗鼓地掀起维权执法新高潮。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为契机,统一行动,加大力度,掀起维权执法新高潮。一是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申诉网络体系的作用,保障人员,做好举报申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二是组织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专项执法。利用局所联动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 “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和其他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大检查,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要通过媒体集中宣传重大典型案例。三是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抽检行动。在“3·15”前针对消费热点,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商品质量专项抽检行动,抽检结果在报纸专版上公布。
三、以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各工商所(分局)、消协分会、监督站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在“3·15”期间围绕“消费与环境”主题年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全面深入地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对农村放心店及小商店的检查;二是组织群众监督员分片集中进行宣传,受理咨询、投诉;三是在宣传窗(栏)上张贴或分发宣传资料;四是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做好台帐的登记工作;五是及时反馈信息,上报食品安全和消费保护环境方面的投诉案件。
四、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纪念活动富于实效。
宣传纪念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全力作战;充分发挥各分会理事单位的积极作用,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工作。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在搞好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日常投诉的调解处理工作;要及时整理投诉信息,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针对重点行业、热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要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履行好《消协》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能,确保纪念活动顺利开展。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总结材料请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