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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收缴2008年度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绿化委员会〔2008〕3号文件要求,2008年度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开始收缴,绿化费按2007年底在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10元收取。请各企事业单位加强领导,及时足额缴纳绿化费,努力促进街道绿色生态建设。 附:绍兴县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