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经营单位及经营户: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确保校内消费安全,维护全县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决定对全县学校内食品经营户的待售食品进行一次专项质量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对象
全县学校内的食品经营户。
二、受检品种
各类软管饮料、膨化食品、油炸食品、袋装食品、儿童食品、方便面等食品。以低档廉价小食品为主。
三、抽样方法
由本局执法人员持本《通知》及抽样单到各有关经营户随机抽取。
四、执行标准
按食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填写。执行企业标准应责令经营户向生产厂商联系提供企业标准。无标准的以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五、结果处理
本次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发现质量问题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