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县局各科(室):
现将《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计划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等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工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法治工商”和“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工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工商法制宣传教育,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适应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特别是工商干部对法律知识,尤其是工商专业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工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加全体工商干部“法治工商”和“法治政府”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经营者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对象
工商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工商干部、广大市场经营者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消费者,重点是全体工商干部、广大市场经营者及农村消费者。
四、主要任务
(一)抓好工商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培养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改革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等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积极构建“法治工商”,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3.深入学习相关行政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 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念,培养工商干部权力和职责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学习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工商管理工作中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工商法律法规及“五五”普法期间新制定和修订的工商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工商管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工商工作法治化管理。建立每周一次学习制度,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商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保证工商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抓好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加强对广大经营者工商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市场、进农村”活动;结合工商法制建设进程,组织举办工商法律知识培训、咨询、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栏目,经常性地开展与广大经营者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商法规宣传,增强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的意识,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培训、咨询、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法制宣传活动;每年在城市广场或其他场所举办1至2次的大型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活动;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栏目,经常性地开展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工商法规宣传,增强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维权法制水平。
3.配合国家立法进程,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工商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省法制宣传月”、全市“五五”普法宣传月等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体工商干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抓好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1.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绍兴县工商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法规科。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起草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征订和发放教材,联系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以及其他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
2.建立健全工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及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工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继续把工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3.建立和实行工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和激励监督机制。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检查和工商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制度。
4.落实工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工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工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工商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协助开展工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兼职法制宣传员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县局根据需要确定县级普法工作联系点;加强宣传园地、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开设法制宣传专栏,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工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实施步骤
工商“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
根据省、市局和县普法办总体要求,制定《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在2008年,迎接全市工商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中期检查,重点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及全局性的工商普法活动开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
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做好省局和县普法办对我局工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现“法治工商”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工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规划和各年度计划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工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二)教用结合,注重方法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切实推行“法治工商”,依法行政。在开展对全体工商干部和面向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妥善处理好学法和用法的关系,确保法制教育与规范执法有机结合。
(三)加强调研,总结经验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开展“五五”法制宣传过程中,要加强普法情况调研,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