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消协分会:
为认真贯彻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诚信·维权”年主题,努力引导经营者守法、守信经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工商局和县消协决定在全县开展200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县范围内对重点行业的“诚信·维权”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行业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商品房、建材、装修;旅游;保险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电信;公用服务业(煤、水、电、供热、交通运输等);汽车及相关服务;农用生产资料等。检查的重点是这些行业在履行《消法》规定的十项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营销宣传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欺诈行为等问题,要组织力量集中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并充分利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食品质量流动检测车的检测手段,对建材、装饰材料以及蔬菜、副食品进行一次全面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坚持执法行动与舆论宣传的紧密结合,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查处一件,教育一片,逐步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二、组织开展以“诚信·维权”为年主题的“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内容要突出抓好诚信经营、尊重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特别是《消法》有关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的宣传,可以将表彰诚信经营先进单位与揭露批评非诚信经营行为相结合。活动的规模和声势要大。活动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联系,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尽可能地邀请领导参与、联合有关方面共同进行。
三、认真负责,依法维权,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3·
四、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领导
各工商所(分局)、消协分会,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开展,领导要亲自过问,具体负责,并落实专人,制定好纪念活动的宣传实施方案,确保宣传纪念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活动的宣传实施方案及活动后的总结、统计报表分别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