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现将绍兴县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保险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执法整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房地产、保险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执法整治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工商执法维权创“四无”市场环境活动,进一步展示“红盾风采”。根据省、市工商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在近期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整治、保险行业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以及国庆期间重点商品集中打假行动等。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整治顺利开展,县局决定成立专项执法整治工作组。组长由李东海副局长担任,组员为陶田龙、莫贵春、徐张泉,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检科,陶田龙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县局将在各基层所抽调部分办案骨干(宋高明、任国平、赵伟昌、陈士强)参加本次集中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一)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整治。
1、整治时间:2003年9月下旬至10月。
2、整治对象:全县从事商品房开发的房地产企业。
3、整治内容:
(1)重点检查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虚报、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选择2——3家企业)
(2)检查商品房开发商的楼书、报纸、电视等广告宣传是否存在违法。
(3)检查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否经工商部门审查备案,格式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检查在售楼盘商品房附属配套设施商品(主要指管材、电器、门窗、水暖配件以及装潢、装饰材料等)是否有合法来源(如进货凭证、合格证书)。
(5)抽查在售楼盘商品房附属配套设施商品(主要指管材、电器、门窗、水暖配件以及装潢、装饰材料等)其内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6)商品房销售面积(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相一致,小区绿化率是否发挥国家标准或对外承诺(如搂书、合同约定)的内容。
4、人员安排:整治组人员为:陈文龙、吴智宏、杨培生、徐兵、陈士强。由陈文龙负责。
(二)保险行业商业贿赂专项检查。
1、整治时间:2003年9月下旬至10月。
2、整治对象:全县保险公司及代理保险业务的汽车销售商。
3、整治内容:在前阶段调查的基础上重点抓:
(1)保险公司是否违反国家规定超标准支付手续费;
(2)汽车销售商是否有保险代理资格。
4、人员安排:整治组人员为:周强、周志敏、宋高明、赵伟昌、任国平。由周 强负责。
(三)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
1、整治时间:2003年9月下旬至12月。
2、整治重点:建筑用钢管扣件、电器、涂料、人造板等。
3、整治内容:
(1)对全县建筑用钢管扣件销售、租赁单位进行排查;
(2)查处无照销售、租赁建筑用钢管扣件行为以及假冒钢管、扣件行为;
(3)对人造板、建筑用钢筋以及建筑用钢管扣件进行一次抽检。
4、人员安排:整治组人员为:章伟斌、韩兴泉、王新、蒋立健。由章伟斌负责(1)、(2)项工作,王新负责第(3)项工作。
(四)国庆期间重点商品集中打假行动。
1、整治时间:2003年9月下旬至20日。
2、整治重点:重点检查食品、家用电器等商品及经销上述重点商品的各类超市、商场、市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市场周边场所及农村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3、在
4、此项行动由章伟斌负责。
三、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依法行政。参加整治的人员,必须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构成违法的,必须立案查处,力争查处一批大要案。
2、认真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鼓励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展示“红盾风采”。
3、各组必须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组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并将工作进程和工作情况及时与整治工作组联系。
4、各工商所(分局)应根据实际,组织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