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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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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党内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通过领导干部个人自我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考核,把个人自律、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从而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领导和实施对象

诺廉评廉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局纪检监察室、人教科具体负责实施。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诺廉评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尉如海;副组长:周建伟;成员:沈宝根、朱小坚、李东海、章丽琴、樊善祥、车先木。诺廉评廉的对象为各科(室)、所(分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三、方法与步骤

诺廉评廉工作主要采取个人自我评价,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315325)。

这一阶段县局将分别召开党委会,机关全体干部会及各所(分局)负责人会议,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县纪(20034号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对诺廉评廉工作进行具体的研究、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32611月底)。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承诺。诺廉对象按照中央、省、市、县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诺廉以年度为周期。

承诺的主要内容:

1)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2)不设立部门小金库和帐外资金。

3)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的娱乐活动。

5)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6)不进行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

7)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8)自觉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9)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亲友推销商品等。

10)不向下属单位和个人变向索要或低价购买物品。

11)不兼任行政职务以外的名誉职务,确需兼任的,报上级组织批准,不领取兼职报酬。

12)不利用自己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其便利条件,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3)不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家庭电脑。

14)不参加公费钓鱼。

15)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凡人事安排、重大项目投资、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专断。

16)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不坐超标公车),不驾驶公车,不在工作时间学习汽车驾驶技术,不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下属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车辆。

17)严格执行“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规范用权行为,不搞暗箱操作,对基建工程做到不干预、不介绍。

承诺者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确定承诺的具体内容。其中,上述18条为必须承诺的内容。

2.公示。三月底,各单位召开诺廉大会,诺廉对象按照承诺内容,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并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县局将编印手册进行公开,公开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公示和践诺情况作为年终述廉评廉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诺廉对象的承诺内容请在3月底前报县局纪检监察室。

3.述廉。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征求意见。县局将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个别交谈、到有关部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然后进行汇总梳理,并将情况反馈给述廉对象。

2)书面报告。述廉对象按照年初承诺内容,对照群众反映的建议与意见,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写出述廉报告,于11月底报县局纪检监察室、人教科。

3)大会述廉。召开述廉大会,(与年终述职相结合),述廉对象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廉,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4.评廉。主要抓好以下二项工作:

1)民主测评。述廉后,县局发放《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民主测评表》,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由干部职工根据述廉的情况和平时了解的情况,对述廉者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定,也可以直接反映有关问题。测评情况如实反馈给每位诺廉评廉对象。

2)结果运用。评廉结果与领导干部及其单位的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在民主测评中廉政勤政方面群众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领导干部,由县局进行诫勉谈话,对经查实后问题确实严重的,按规定作出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提出组织处理的建议意见。

(三)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12112月底)

诺廉评廉对象对群众测评情况和反馈的有关意见或县局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整个诺廉评廉结果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领导干部的诺廉评廉工作,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一项有力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

(二)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联系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把诺廉评廉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相结合,与“红盾风采”系列创建达标活动相结合,与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以增强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效。

(三)要逐步规范,形成制度。要把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细化措施,健全制度,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创出成效明显的经验,并逐步使这项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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