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33号
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K-03地块:位于钱陶公路以北、双渎路以东,总用地面积为15.42亩,其中出让面积为14.43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汽车4S店),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汽车4S店)40年。拟定起始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2、S-06地块:位于钱陶公路南、双渎路以东,总用地面积为14.57亩,其中出让面积为14.57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汽车4S店),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汽车4S店)40年。拟定起始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3、K-12地块:位于钱陶公路以北、瓜渚湖东直江以西,总用地面积为18.39亩,其中出让面积为15.81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汽车4S店),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汽车4S店)40年。拟定起始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 兴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