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26号
关于要求将柯岩街道海山等3个废弃石料场综合治理复绿工程列入投资计划的报告
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加快生态县的建设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社会,依据《绍兴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按县政府三年绿化绍兴县,提前实现生态县建设的要求,在与相关镇街道进行沟通的基础上,我局要求将下列3个废弃矿山列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投资项目:
一、平水镇梅园广发建材石料场位于平水镇梅园村,平水大道东侧可视范围内,矿山已停止开采,需要治理的宕口面积
二、平水镇下灶金鸡山石料场位于平水镇下灶村,设计中的诸绍高速公路东侧可视范围内,矿山已停止开采,需要治理的宕口面积
三、柯岩街道海山石料场位于柯岩街道海山村,镜水路东侧可视范围内,矿山已停止开采,需要治理的宕口面积
特此报告。
联系人:马关泉 联系电话:84126025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资源 废弃石料 拍卖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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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府办、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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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印发 |
拟稿:马关泉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