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16号
关于开展“存量盘活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国土所(分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闲置土地存量盘活工作,根据八月份所长例会精神,结合已盘活存量土地“回头看”抽查活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在9月份开展“存量盘活推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扎实工作,截止9月底,各镇(街)的闲置存量土地盘活工作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
1、各国土所(分局)要完成全年闲置土地存量盘活任务的70%;
2、各国土所(分局)负责人要完成所联系两个企业中至少一个企业的闲置土地待盘活任务。
二、工作内容
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1、继续开展实地专项走访督促活动。对各地未按合同约定实施工程开竣工的用地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就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与相关业主单位签订好工程开竣工履约补充协议书;并按照县委办[2007]69号文件精神,征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2、继续加强书面督办工作。在前阶段已对每宗存量土地发出书面督办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工作;落实专人,逐一检查核实,督促业主单位按督办通知要求实施项目开竣工。
3、组织一次向镇街负责人专题汇报活动。各所(分局)要及时把掌握的当地闲置土地盘活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并向所在镇街的主要负责人作一次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协作与配合。
4、继续实行月通报制。继续实施对各所开展存量土地盘活进展情况、所长联系企业存量土地盘活情况的月通报,促进各地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工作。
三、几点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存量盘活,不仅有利于促进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氛围的进一步形成,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还事关全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完成,事关国土系统形象。因此,各所(分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盘活工作的信心与责任心。
2、要明确责任。各所(分局)要根据当地存量盘活现状,进一步落实专人、跟踪督查、专项落实,重点做到:⑴及时发放工程开工书面督办通知;⑵多次派员上门沟通,实地督查;⑶重新签订履约协议,收缴开竣工保证金。做深做细工作。
3、要严肃考核。继续将盘活存量工作列入各镇街国土所(分局)相关人员的月考核内容,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土地 存量盘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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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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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8月31日印发 |
拟稿:胡江 校对:楼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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