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06号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核信访审查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镇(街)国土所(分局),局直各单位、科室:
《建设用地审核信访审查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土地 信访审核 办法 通知
建设用地审核信访审查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批与信访工作相挂钩制度,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建设用地审核信访审查办法(试行)》(浙土资办〔2007〕10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县国土局信访室每月对有关国土资源的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积分排名;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前5名的镇(街),县国土局暂停受理该镇(街)一个月的建设用地报件。下月信访积分排名退出前5位的,恢复该镇(街)的建设用地审批。
二、实行信访专项考核,规定今后凡因各国土所、分局工作不力、疏漏或失误导致的重大信访与违法行为,均实行全县通报;同时与被通报单位考核直接挂钩,奖优罚劣:第一月信访考核积分进入前5位的国土所给予书面警告;连续二个月进入前5位的国土所给予全系统通报;连续三个月进入前5位的国土所给予扣减工作人员(不含企业人员)500元/月的考核奖。同时连续三个月进入前5位的国土所(分局)必须要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县局公示栏公示。
三、各镇(街)国土所(分局)要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对建设用地审批中涉及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对违法违规征地、违法用地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查处。对于在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建设用地审核通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信访积分排名的方法是:(国土资源部及以上、省信访局、省厅和市信访局、市局受理及县级的信访件权重系数之和)+(国土资源部、省信访局、省厅和市信访局、市局接待及县级的上访权重系数之和)+(部、省、市领导及县领导批示信件的权重系数之和),具体列表如下:
|
信 |
权重 |
访 |
权重 | |||
|
一般 信件 |
领导批示信件 |
5人 以下 |
5人(含5 人)—20人 |
20人(含20人)以上 | ||
|
部级以上 |
2 |
5 |
部级以上 |
10 |
20 |
40 |
|
省信访局 |
2 |
5 |
省信访局 |
5 |
10 |
20 |
|
省厅 |
2 |
5 |
省厅 |
5 |
10 |
20 |
|
市信访局 |
1 |
2 |
市信访局 |
1 |
2 |
5 |
|
市局 |
1 |
2 |
市局 |
1 |
2 |
5 |
|
县级 |
0.3 |
0.5 |
县级 |
0.5 |
1 |
2 |
在综合排名过程中,剔除已经作出依法处理并答复信访人,但仍然来信来访的数量及县级以下的重复信访。
五、本办法由局监察科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