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03号
关于开展系统“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国土所(分局),局(直)各单位、科室:
为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国土系统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根据县委办〔200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法纪教育月”活动, 经研究,决定在8月开展“读书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主题,按照“作风建设年”和“两个更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读书月”活动,着力营造创业创新创优的工作氛围,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开展基础性学习培训,熟悉基本业务,提高基本素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高素质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三、参加对象和内容
(一)参加对象
全系统在编在岗行政、事业人员。
(二)学习内容
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知识及政策文件;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国土资源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知识;熟练掌握有关业务内容、操作方法和程序。
四、学习方法与活动时间
(一)学习方法
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资料提前下发到参加培训人员,以提前熟悉和学习;局里举办培训班,由局分管领导及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授课人,集中上课。
(二)活动时间
活动安排在8月份开展,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培训在双休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定。
五、考核方式
“读书月”活动结束后,55周岁以下的行政、事业人员需参加8月下旬局组织的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半天。试题采用填空题和选择题的形式,每题1分,合计100分。题目重点为基础性业务知识,从各授课人提供的题目中抽取。考试结果在系统内部公示,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扣减月考核奖;再次补考不合格,作待岗处理。
六、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此次 “读书月”活动的开展,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授课人要认真准备相关讲课材料;各科(所)负责人要切实组织相关科(所)人员参加学习,并妥善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对待此次培训,把培训作为巩固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良好契机,使真正学有成效,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要常抓不懈,常学常新。要把“读书月”活动作为巩固、补充现有业务知识的良机,注重学习的成效,而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要经常性地开展自学,对新颁布、出台的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及时了解,及时掌握,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
3、要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在开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的同时,更应注重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精神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坚持理论结合实践,理论指导实践。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政策文件办事。要把学习的内容吃透弄通,灵活运用,为更好地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开展 系统“读书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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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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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7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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