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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绍兴县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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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绍兴县市政安全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各市政施工企业:

为积极推进全县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绍兴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绍县建工[2006]36号)规定,定于近期开展2008年度绍兴县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绍兴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范围和要求;

(二)2007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期间竣工的工程。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绍兴县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3份);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3份,原件核对);

(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市政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七)市政工程各施工阶段(基础、主体和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一份;

(八)企业对申报工地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分基础、主体和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三阶段);

(九)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对申报工地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分基础、主体和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三阶段)。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工程的参评资格并作通报批评处理。

四、申报单位必须在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县安质监站安监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立锋;联系电话:85583352 。

附件:《绍兴县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绍兴县建设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标化工地  申报  通知

抄送:市建设局、县府办、县人大环保工委、县安监局、柯桥开发委、滨海管委会、平水副城建管委、鉴湖—柯岩旅游区管委会、各授权镇(街)、县安质监站,孙哲君副县长

绍兴县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印发

附件:

绍兴县市政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       

绍兴县建设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

2.企业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工程名称应写全称。

3.三阶段评分应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评定的结果填写。

4.企业应对该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各个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列出主要优、缺点。

申报 单 位 情 况

                                           

主承建单位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参建单位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监理

单位名称

(公章)

资质等级

电话

项目总监

地址

邮编

业主

单位名称

(公章)

电话

地址

邮编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规模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质量情况

竣工备案时间

三阶段评分

基础         主体        安装

申  报  理  由

                            

                           

注:可另加附页

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综合评价:

公章         年   月   日

评委会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绍兴县建设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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