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办[2008]30号
华舍街道2008年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居(社区):
根据绍县农培转办[2008]1号《关于下达2008年度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目标计划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华舍街道实际,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民培训、考证和转移工作任务,经研究,现就深化完善农民培训、考证和转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训、考证和转移任务
2008年全街道农民培训任务1000人,新增转移就业240人,考取技术资格证300人(详见华舍街道2008年度农民培训计划表)。
二、培训对象
1、在“三有一化”改革中,2007年以前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
2、已从事二、三产业的在岗农民和外来务工职工。
三、培训重点
1、加强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被征地农民的转移就业,根据我街道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就业技能培训“菜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使被征地农民有一技之长,为转移就业打下一定的基础。
2、加强在岗农民技能提升培训。对现已从事二、三产业的在岗和外来务工职工,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即对在岗农民和外来务工职工进行岗位初、中级考证培训,为企业培养一批急需的技术型劳动者。
四、工作要求
1、由华舍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三单制”培训,被征地农民免费参加培训,免费参加技术证书考证。成校要根据培训要求,严格管理,加强考核和技术鉴定。使每一位参加培训的农民及企业职工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2、街道将农民培训工作列入村、居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3、街道社事办、华舍成校要积极与各村、居取得联系,扎实开展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民技能培训、考证和转移工作。
附件:华舍街道2008年度农民培训计划表
华舍街道办事处
2008年5月28日
主题词:社保 农民培训 实施意见
抄 送:县府办、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胡松祥 2008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