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党[2005]39号
2005年镇机关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
考核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府“保强争优,统筹发展”主题精神,致力为基层办实事、促发展、保稳定,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创我镇新辉煌,特制订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原则
根据“四办二中心”的工作机制,实行“争先创优、职责到位、任务包干、捆绑考核、结算到人”的考核原则。
二、考核对象
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岗位人员、驻村指导员。
三、考核方式内容和计奖办法
考评分平时职责考评、年度岗位量化考核和年度岗位定性评议三方面。各类考评计奖均设倍优系数:党政班子成员系数1.6、中层正职(含享受正股级待遇的)1.2、中层副职1.1,书记、镇长按班子成员平均数对照。
(一)平时职责考评
主要考核平时干部在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每月考核设10分。机关岗位人员:考核内容为每月工作重点有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项扣1分;凡当月工作表现受到分管领导或其他班子成员批评、配合中心工作不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不力、违反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每起扣1分,每分值40元,由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确认。驻村指导员(含兼任岗位工作的驻村指导员):月工作以驻村日记形式上报驻村指导中心,由驻村指导中心按月务实考核,考核内容为“一完成二帮助三督查”(详见附件一),每分值40元。班子成员:分管线上的工作失误,根据实际相应扣分。
(二)年度岗位量化考核
1、岗位工作人员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分共性和个性两部分,共性以线为单位,线上工作人员的得分实施整体升减,个性以每一位干部为单位。共性考核基本分为70分,考核内容主要指各线具体业务、经济工作的量化指标(详见附件二)完成的实绩;个性考核基本分为30分,考核内容主要指自身建设、个人相关工作业绩。
共性部分(基本分70分)
(1)各线能保质保量完成具体业务和经济工作的各类量化指标,得70分基本分。完不成一项,倒扣该项基本分,若县级考核的岗位责任制获得升分,经济线上岗位实际工作人员同步升分,非经济线上岗位实际工作人员2倍升分;若被扣分,则相应2倍扣分。
(2)为激励先进,凡当年被县委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所属办、中心每人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4分。
(3)创新工作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实行加分制,年底申报,由镇党政班子会议集体审核确定。
个性部分(基本分30分)
自身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廉政建设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30分基本分。
有下列情况的,视情加减分:
⑴、如本职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信访或上访,反映到党委、政府的,主要责任人扣1分,负面影响较大的加倍扣分。
⑵、本职工作被评为县级、市级及省级部门以上先进个人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
2、驻村指导员
考核驻村指导员有否与所驻村村干部共同完成村岗位目标任务,与所驻村村干部的考核分同步升降;兼任岗位工作的驻村指导员,其岗位工作分与驻村考核分分别以五折总计。
3、党政班子成员
考核其分管工作是否做到“争先创亮点、干事不出事”,考核分对照分管线所属人员的平均分;亮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推介的,分管领导可加分;因疏忽造成失误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分管领导倍优系数降0.1。
(三)年度岗位定性评议
1、岗位工作人员
评议分二个层面:一是由全体驻村指导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企业负责人对“四办二中心”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创新等进行定性评议,评出一等一个、二等二个、三等三个。二是镇机关干部相互间就每个人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办事效率等方面实行互评,评出若干名优秀、良好和称职。
2、驻村指导员
驻村指导继续实行驻村岗位奖,全年奖额3600元,年末测评,评出优秀、良好和称职若干名,优秀奖额提15%,良好奖额提10%。
四、组织领导
考核评议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建立由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人员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日常考核、记载、结算和审定。
五、相关说明
1、考核结果最终由党委审定,作为干部年底有关奖额的发放依据。
2、考评结果作为评定级别、评比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3、考评成绩突出的,按《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及时予以申报奖励。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取消年度岗位奖。
4、重点工作,由各责任人负责落实完成,考核分在总分控制下(责任人得50%),由责任人按实际工作岗位落实到人,若完不成任务不得分,并视情每项倒扣责任人1-5分,涉及线上的同志每项倒扣1-3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减发或取消年终奖金:
⑴旷工1天,减发5%,依次类推,累计5天取消全年各项奖金。
⑵累计事假10天以上,减发奖金20%,20天以上减发30%,3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
⑶累计病假20天以上减发奖金10%,30天以上减发30%,60天以上减发50%,9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
⑷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驻村指导员月考核细则
附件二:2005年“四办二中心”业务、经济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三:2005年重点工作责任制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 考核 实施 意见
报:县委组织部
发:全体机关干部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5年6月15日印发
校对:胡春锋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