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党[2005] 2号
关于同意黄百俊同志辞职请示的
决 定
各村(居)、企事业党组织:
根据黄百俊同志《关于要求辞职的请示》,经党委研究,同意黄百俊同志辞去小舜江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二OO五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辞职 决定
报:县委组织部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5年1月10日印发
校对:尉利明 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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