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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及开发区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现将《2008年镇(街)、开发区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 及开发区统计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
三、考核奖励办法
考核内容以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为主,采取“百分制”考核,实行倒扣分法,每单项分扣完为止;附加分采用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及方法详见附表(2008年镇(街)、开发区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考核总得分在前6名为当年度统计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附:2008年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
2008年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镇(街道)、开发区|
考核项目及内容 |
基本分 |
考核方法 |
考评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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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20分 |
机构健全 |
10 |
镇(街)统计办公室有牌子、有固定办公场地、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统计人员,没有牌子、没有固定办公场地分别扣2分,专职统计人员少一名扣4分。以实地查看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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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明确 |
5 |
制定镇(街)统计办公室、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并公布上墙。没有建立制度扣3分,没有上墙分别扣2分。以实地查看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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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 |
5 |
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发现一起无证上岗扣0.5分。由法制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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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建设60分 |
报表质量 |
25 |
准确及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每迟报一次扣0.5分,差错或缺审一笔扣0.2分。由各专业科室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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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审核 |
10 |
统计报表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及单位盖章后方可上报,无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或单位盖章的每份扣0.2分。由各专业科室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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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
10 |
设置镇(街)综合、工业、能源、投资、农业、服务业统计台帐,未设置或登记不及时每一专业各扣1分;年度基层报表不齐全,扣4分;月度基层报表不齐全,扣2分;上年报表没有归档扣1分,没有统计档案扣1分。以实地查看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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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 |
10 |
执行统计分析月度报告制度,及时制作年、月度小册子并送统计局,未及时制作的扣2分,及时制作但未送县统计局扣1分;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分析)并送县统计局每月一篇,每少一篇扣 1分。由各综合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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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培训 |
5 |
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会议,缺席每人次扣0.2分。由各专业科室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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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10分 |
宣传教育 |
5 |
未按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或未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各扣2分,没有上报宣传活动情况或总结的扣1分,由法制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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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查处 |
5 |
没有配合法制科做好协助查处工作酌情扣1-5分,由法制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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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化建设
10分 |
网上直报 |
5 |
未按规定实行网上直报每一专业扣3分;网上直报企业个数占企业比重低于95%,扣1分,比重低于90%,扣2分。由计算中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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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设施 |
5 |
计算机不足二台的,扣3 分,设施不符网上直报要求的,扣2分。以实地查看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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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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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镇(街道)领导对统计工作保障、重视程度和专项调查、统计试点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突出进行予以加分,加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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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分析被县局、市局、省局、国家局录用每篇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统计信息被县局、市局、省局、国家局录用每篇分别加0.5分、1分、1.5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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