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8] 63号
关于加强学校自备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有关村: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绍兴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我镇学校自备饮用水安全管理整改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把好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关。
二、创造条件,改变自备水的供水方式,尽可能达到集中式供水。
三、严格消毒,采取切实可行的消毒方法,使自备水的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四、村、校联动,实施水源地生态保护,所在村(自来水厂)要积极做好水质的消毒工作,学校自行建造的水塔(池)在做好消毒工作的同时,应定期清洗水塔(池),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五、各村从事村自来水厂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供、取水工作。
六、定期检测,确保安全。实施每季度一次自备水水质卫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有关学校的整改情况请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德宝 联系电话:85765322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
主题词:学校 饮用水 安全 通知
报: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平水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