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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范新农村建设考核,根据上级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本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决定对镇级新农村建设先进村提出以下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评分作为评选平水镇新农村建设明星村、模范村、先进村的主要依据,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分环卫设施、工作队伍、管理机制、拆除违章建筑、绿化建设五个方面:
1、环卫设施(20分)。环卫设施完善,村内有专用公共厕所、改厕工作到位10分,垃圾箱(桶、堆放点)布局合理10分,达不到要求相应扣分。
2、工作队伍(10分)。卫生工作队伍落实5分,建立管理负责制3分,建立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制度2分,达不到要求相应扣分。
3、管理机制(45分)。完善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经费保障机制10分,村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0分,基本做到房前屋后、桥边路边、村边田边、溪河边、池塘边无暴露垃圾5分,无乱堆杂物3分,村主要道路两侧做到无暴露垃圾3分、无污水横流3分、无露天粪缸5分。健全村民自治制度,通过村规民约,教育和监督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3分,各户做到门前三包3分,达不到要求相应扣分。
4、拆除违章建筑(15分)。危房拆除率达95%及以上5分,违章建筑拆除和结案率达90%及以上5分,拆除不符合规划、影响交通的建筑和乱搭乱建的建筑物5分,达不到要求相应扣分。
5、绿化建设(10分)。保护好原有森林植被,充分利用原有的山地,依山就势布绿5分。严格保护村庄周围原有的自然景观,并相应建好公共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等5分,达不到要求相应扣分。
附加分:当年完成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并通过验收升50分;完成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并通过验收升30分;完成县级新农村先进村建设并通过验收升20分(包括已通过县级以上验收有所创新的村);当年建设农民公寓、集中异地建设物业成绩突出的村可升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