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5]51号
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
答 复
政协平水镇工委并孙鹤盛、郑张园、章建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易地新建一所体现平水副城,对南部山区起示范作用的中心幼儿园”的第23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南部山区中心镇建设和幼教事业的关心。
我镇认为政协平水镇工委和孙鹤盛、郑张园、章建平委员提出的建议很有价值,我镇是绍兴县南部山区的中心镇,近几年,我镇的经济发展较好,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希望接受优质教育的呼场越来越强烈,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去年采用民助公建投入1400万元易地新建了镇中心小学,极大地提高了全镇教育总体水平。
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奠基工程,近几年来,我镇已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将原成人文化技校改建成了镇中心幼儿园,该校地处娄家,位置偏僻,园舍比较陈旧,设施设备相对比较简陋等客观原因,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心幼儿园幼儿生源较少,一部分不规范个私幼儿园也应运而生,影响我镇的幼儿教育发展。鉴于以上情况,我镇政府会同教育局基建站、镇教育总支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镇政府已在“五一”长假对原镇中心小学教育楼进行装修,已于5月中旬搬入使用,较好地改善了办园条件。
关于你们提出的“立项易地新建平水镇中心幼儿园”,我镇与县国土局进行了认真的沟通和研究,若要把原中心小学的土地进行公开拍买,我们认为应当考虑几大因素,一是教育网点布局规划;二是原小学改造出让及新建中心幼儿园是否符合城镇总体规划;三是有待有适当的受让人。在县建设局出具规划选址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国土局对原国有土地进行依法收回,并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此,我镇会积极争取政策,与县土局一起做好该项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再面商,再次感谢你们对平水镇幼教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5761533
抄送:县府办、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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