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绍兴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把我镇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 光
副组长:徐慧娟 陈洪江 孙凯敏
成 员:孟雁凤 曹来根 喻光苗 陈 军 钱土良
倪永波 吴永江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朱海江
副主任:斯海洋
成 员:杨柏良 林 强 全国锋 周丽萍 陶政炜
吴李平 宋国江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