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2007年,我镇涌现出了一批锐意创新,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对这些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成绩的突出贡献者授予“2007年度漓渚镇镇长奖”,并予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浙江星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敏(公司获得“2007年度绍兴县工业企业纳税100强”、“2007年度绍兴县科学发展重点示范工业企业”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绍兴县新宇漂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炎富(公司获得“2007年度绍兴县工业企业纳税100强”、“2007年度绍兴县科学发展示范工业企业”、“ 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绍兴县大湾染织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方绍(公司获得“2007年度绍兴县工业企业纳税100强”、“2007年度绍兴县节约集约用地亩均税收示范企业”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绍兴县美得宝印染有限公司总经理钱汉宁(公司获得“2007年度绍兴县工业企业纳税100强” 称号、参与县“611”工程),奖励人民币10000元。
浙江高强度紧固件厂厂长葛海泉(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奖励人民币8000元。
绍兴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宣永灿、绍兴县鑫地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汪鑫炎(公司列镇内建筑企业实缴地税前二位),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
大步村党支部书记张威(发展家庭工业和新农村建设中成绩显著)、棠棣村党支部书记金立成(创建省级新农村中成绩显著),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
绍兴市施德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虞张根、绍兴县百花园艺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利飞(公司获农业企业实缴地税前二位),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
希望上述受表彰和奖励的人员在新的一年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漓渚镇人民政府
